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议要求——
本报讯 记者苏雅琴报道 4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回顾总结一季度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二季度工作,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总局局长骆琳在会上讲话。总局副局长王德学通报了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总局副局长杨元元,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分别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做了部署。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主持会议。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国家煤监局副局长付建华、彭建勋、黄毅出席会议。
今年一季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紧紧盯住关键时段,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打击非法违法,深化治理整顿;改进安全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总局党组和总局、煤监局机关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坚持统筹兼顾,总体布局;抓住关键,带动全局;重在建设,服务基层;科学调度,严密防范;注重激励,严格约束;完善制度,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全国安全生产取得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同比“三个下降”的较好成绩。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2%和12.8%;煤矿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5%和23.5%?。
骆琳指出,在充分肯定一季度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主要表现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较大事故呈上升势头;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增加,隐患仍然很严重;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事故频发等。
骆琳强调,必须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系统干部、职工都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来。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监管监察机构要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提出开展“三项行动”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找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在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上,要主动配合、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三要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的具体计划。要抓重点工作、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总局将建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全国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掌握本地区“三项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逐级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季度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变化,工作任务艰巨繁重。骆琳强调,要在抓好“三项行动”的同时,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特点,切实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夺取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较好成绩。
会上,浙江省安监局、广东省安监局、辽宁煤监局和重庆煤监局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他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在打击非法违法、深化治理整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